English

北大清华实行合作办学

1999-05-18 来源:光明日报 宋晓梦 我有话说

本报北京5月17日电今天,北京大学、清华大学合作办学协议签字仪式在北京大学举行。北京大学校长陈佳洱、清华大学校长王大中在合作办学协议书上签字。

北京大学、清华大学建设世界一流大学是两校共同的奋斗目标。北大、清华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形成了各自鲜明的特色。北大、清华的携手,必将加快两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步伐。

两校近期将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实质性的合作办学:一,联合向国外招聘或邀请著名教授来校为学生授课,根据培养人才的需要,通过公开招聘和主动推荐等方式在近期内互聘教授(兼职)各10名。二,共同确认互相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学科,并分别为对方学生选择研究方向提供咨询服务。三,定期交流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,在条件具备时,统一设定“公共窗口”,制订互选课程的管理条例,确认若干相互承认学分的课程,并探讨学生网上选课的可行性。四,共同建立图书信息库,分工引进国外资料库。五,实验室向对方师生开放,大型、贵重仪器设备共同使用,大型仪器设备基金对等开放使用。六,成立“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规划项目”和“十五”攻关项目申请协调机构,联合申请重大科研项目。七,加强两校学生间的交流,联合组织各类文体、学术活动,丰富两校校园文化活动。八,发挥各自后勤工作的特长,互通有无,互相支援;还可根据两校需要和可能,联合组建服务实体,推进两校后勤社会化步伐。

手机光明网

光明网版权所有

光明日报社概况 | 关于光明网 | 报网动态 | 联系我们 | 法律声明 | 光明网邮箱 | 网站地图

光明网版权所有